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今年5月区审计办、区审计局组织召开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纪珠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永征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两场审计进点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区审计局李晓斌局长和审计组全体成员、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会议分别在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梅县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召开。
会上,审计组现场负责人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组主审介绍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对象、范围、重点内容,重点审查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党风廉政情况和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区民政和人社局局长陈纪珠同志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永征同志分别作任期以来述职报告,并表示其本人及被审计单位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区审计局局长李晓斌同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在新时期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规范权利运行和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单位主官要认识到位,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场地,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二是要科学审计,依法审计。审计组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安排分工,亦要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及中央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事求是,秉公审计,通过规范公正的行为强化审计的权威。三是要客观公正评价和界定责任。在对审计事项进行定性和提出处罚意见时要严格依法进行,力求准确恰当,同时也应把先行先试中出现的不足与其他问题区分开来,鼓励领导干部敢于干事创业,敢于创新发展。四是要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审计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希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审计组要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高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供稿人:饶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