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7月27日,副市长、梅县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吴泽桐主持召开梅县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有关审计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有关文件;研究部署我区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区委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在维护财经秩序、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审计监督政治责任。二要落实主责,抓好主业。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热点问题、民生实事,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推进做好审计全覆盖工作。三要督促整改,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提高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认识,明确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审计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四要加强领导,提升质量。要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要求,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努力开创我区审计工作新局面,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2021年度拟安排审计项目计划》(讨论稿)、《梅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梅县区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梅县区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梅县区新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试行)》、《梅县区区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梅县区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