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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梅县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县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政法路2号,邮编:514700,电话:0753-2589305)。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条、法治建设工作11期、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5年,我局未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齐全、信息更新还需进一步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等。

       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