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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梅县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方式是通过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县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向全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通过梅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和梅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累计69条,包括:1、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2、部门文件; 3、办事指南;4、工作动态;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7、联系方式。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在梅州政法网“平安之乡”网站刊发稿件 18 篇,南方日报刊发稿件1篇,“南方+”刊发稿件3 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4

/ 9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12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2020年我局将按照府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对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范围,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量,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评估和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