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布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由局机关办公室牵头,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轨。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十三大类:(1)政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机构职能;(2)政务要闻;(3)国家、省政府网政声传递;(4)工作动态;(5)政策法规;(6)普法宣传;(7)基层司法、人民调解;(8)社区矫正.安置帮教;(9)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11)司法风采;(12)通知公告;(13)资料下载。
2016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工作动态类19条,财政信息14条,政务要闻10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