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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布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由局机关办公室牵头,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轨。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分为十一大类:(1)政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机构职能;(2)工作动态;(3)普法宣传;(4)人民调解;(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6)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7)法律援助;(8)公证服务;(9)司法园地;(10)通知公告;(11)资料下载。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年,我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的问题。2016年,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理清权力清单,及时公布。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基层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