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心尽力的帮助,让我在履行矫正义务的同时,工作未受明显影响。”日前,社区矫正对象黄某为梅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工作人员送来了一面锦旗,感谢工作人员对她的帮助。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代表着社矫对象的认可和肯定,也彰显了我区社矫工作的成效。近年来,梅县区司法局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方式,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水平,用心用情为一个又一个像黄某某一样的社区矫正对象铺筑“新生路”。
从“心”出发 护航新生
“活动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孩子的心理状况,今后我们会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积极配合矫正教育工作,陪伴孩子重新出发。”在结束了一场社区矫正心理辅导讲座后,未成年社矫对象李某的父亲对工作人员说。
2024年,原在校学生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不愿与家长沟通,并抵触矫正。这一情况在未成年社矫对象中并不少见,为此,梅县区司法局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邀请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家长一同与矫正对象参与到心理辅导中来,通过集中授课、家长座谈等形式,针对性疏导家庭矛盾,传授科学教育方法,帮助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家长们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自己的孩子,指导家长一同做好社矫对象的心理康复工作,共同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照亮“新生之路”。
近日,为提升未成年社矫对象的法治意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功举行。未成年社矫对象们在参观教育基地后,全身心投入到一场模拟法庭,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等角色。在沉浸式的演绎过程中,他们不仅准确把握了各自角色的定位,更在模拟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尊严与力量。“在角色扮演中我们体验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也获得了自我反思和成长的机会。我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勇敢地迈出矫治成长的每一步。”未成年社矫对象张某说。
未成年人是社区矫正对象中需重点关注的特殊群体。梅县区司法局根据其年龄、心理和生理发育的特点,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矫正方针,持续优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机制,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未成年社矫对象专场教育学习活动,抓好思想帮教及心理健康教育,强化“震撼教育”,加强与监护人定期联系,促使其矫正不良认知和行为,为未成年社矫对象高质量矫治护航。接下来,该局将不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社矫对象的社区矫正新模式,当好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引路人”“守护者”,持续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就业搭桥 筑梦未来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帮助,我会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服从监管,早日回归社会。”张某是梅县区程江镇社区矫正对象,在其执行社区矫正期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于是来到程江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跟进了解到张某的生活情况后,经过多方协调沟通,帮助张某进入梅县区一企业工作。如今,张某不仅有了稳定的收入,工作能力也受到工作单位的认可,生活逐步走上正轨。
新城办社区矫正对象巫某在入职后,心中一直有个顾虑,担心因被判缓刑而不能缴纳社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工在前往区民政和人社局咨询了巫某社保缴纳情况及相关政策后,向巫某解释说明在社区矫正期间,缓刑人员的社保关系并不受影响,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一解答打消了巫某的顾虑,让他得以安心投入工作,重拾生活信心。
就业稳则矫情稳。就业是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抓手,也是“矫的稳、矫的好”的有力保障。当前,为推动闲散无业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社会再融入,降低再犯罪风险,助力区域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梅县区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开展了梅县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专项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我们与区民政和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建立多方合作机制,不断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岗位供需对接等措施,社区矫正对象在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自主就业或推荐就业,实现‘培训—取证—上岗’全流程服务。”梅县区司法局副局长黄钦焕表示,“目前我们已经进行了就业需求筛查与动员教育,接下来,我们将会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需求,精心规划课程内容,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鼓励、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投身到社会生产中来。”
公益引路 铺就归途
日前,梅县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党建“红色引擎”作用,深入挖掘梅县区作为叶剑英元帅故里的红色资源优势,精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叶剑英纪念园,开展“永远不忘来时路”沉浸式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社矫对象杨某在活动后深受触动,感慨道:“虽然我曾走过弯路,但叶帅等革命先烈的精神激励我勇敢面对错误,积极改正。今后我一定以更端正的态度面对生活,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敬老爱老志愿者活动、无偿献血活动、社区普法活动……为充分发挥公益活动的教育感化作用,增强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梅县区司法局积极搭建社矫对象融入社会的平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活动类型,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自我,努力回报社会,以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和社会效应。“这些公益活动让我切身体会到自身的社会价值,也更理解了责任担当的含义,坚定了我改过自新的决心。”社矫对象刘某在参加多次公益活动后由衷地说。
据介绍,梅县区司法局采取基地集中和分片下乡两种形式,坚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每月一主题”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这些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让社矫对象充分学习到不同知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推动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2024年至今,梅县区司法局共开展集中教育活动290场4945人次,开展公益活动290场4862人次,有力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暖心帮扶 润心无声
日前,梅县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基地社工,对梅县区10名生活困难和身患重病的社矫对象开展入户走访帮扶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在为困难社矫对象提供物质帮扶的同时,详细了解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鼓励他们以积极态度面对生活。社矫对象纷纷表示,感谢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扶,他们将珍惜改造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
“社矫对象的退休金会被扣掉吗?”近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中,63岁的松口镇社矫对象黎某因退休金停发产生焦虑,误以为与其矫正身份有关。意识到黎某存在政策认知偏差,松口司法所立即启动帮扶程序,针对黎某居住地离司法所较远,且未携带身份证的情况,工作人员主动驱车陪同取件,于当日完成线下认证,帮助其恢复退休金的领取。同时,还对黎某开展政策宣教,消除其“因矫正受歧视”的误解。
一项项暖心举措,都是梅县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社矫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据了解,该局坚持“严格执行+暖心帮扶”,在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帮助社矫对象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刚柔并济的工作方式,有效引导社矫对象矫心正行,交出一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社矫帮扶答卷。据统计,近几年来该局累计为6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帮扶活动。
智慧加持 精准矫正
“智慧矫正系统投入使用后,我们的工作质效得到了全面提升。”在梅县区智慧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借助自助矫正终端设备快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全程不到十分钟。科技赋能带来的高效便捷,让基层工作者切实感受到“智慧矫正”的强大动能。
2022年2月,梅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试点单位之一。以此为契机,梅县区司法局全力推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累计投入近200万元对社区矫正中心的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综合管理区三大区域,以及报到登记室、自助矫正室、技能培训室、心理辅导室等十九个功能室按照规范化建设重新进行规划布置,配备自助矫正终端、教育学习设备、心理矫正设备、远程视频督察设备、移动执法车和电子定位装置“六类装备”等,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实战化应用模式和社区矫正业务全流程数据管理模式“两种模式”,推动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新格局。
经过两年的深耕细作,2024年6月,梅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凭借优异表现,被正式命名为首批省级“智慧矫正中心”,标志着梅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在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方面跃居全省前列。未来,梅县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构建纵向贯通区-镇-村、横向联动多部门的“智慧矫正”梅县样板,以科技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为“平安梅县”建设注入强劲的数字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