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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梅县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2021-12-0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上午,梅县区普法领导小组、梅县区司法局和梅县区普法办联合在梅县区人民广场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区委书记温助民,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小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赖启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芳,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海晗和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徐婉玲等领导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法律宣传活动共组织了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34个单位参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参加单位立足职能,通过展板展示、普法宣传资料发放、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对《宪法》、《民法典》及部门法规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并围绕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法律援助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进行了解答,着力解决群众在实际经营活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活动现场共派发宪法读本、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对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起到积极作用,为平安梅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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