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梅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在全面依法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忠诚履职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向前发展作出司法行政应有的担当。今年,区司法局被广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9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普法办共同评选为“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人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被司法部予以通报表扬。主要工作体现在:
一、依法防控,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各项防控工作。在假期和重要时间节点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如实上报信息。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电视台、电子屏、宣传车、新媒体等宣传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宣传标语;组织各驻村(社区)律师采用电话、微信等线上办公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及时为各乡镇、各单位解惑释疑在做好防控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印发并张贴《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等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2000多份。响应号召,党员带头开展防疫排查。司法所人员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调度,16名居住在程江、新城、扶大的机关支部党员就近就便支援社区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职能,为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围绕中心,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全力助推依法行政、积极强化执法监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再上新台阶。
1.统筹推进依法治区。认真做好依法治区日常工作,协调各单位做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梅县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梅县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梅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全面铺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了全面依法治区暨普法依法治理专题培训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2.全力助推依法行政。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法律事务,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288个议题、2个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10件合同、合作协议和法律文书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查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按规定审查、清理全区规范性文件,其中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份,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全省“千名法律顾问解千案”活动,每名法律顾问负责调处化解我区1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成功调处上访多年的邓培坤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依法办好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收到上级行政复议5宗,均已组织完成答辩及听证调查;收到本级行政复议16宗,依法受理13宗,不予受理3宗;收到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9宗,均已组织完成答辩和按规定出庭应诉,其中收到生效判决7宗,撤诉案件3宗,一审未判决1宗,其余18宗均在二审过程中。
3.积极强化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法理体系的意见》,推进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组织区住建等10个区直执法单位经2次征求意见3次修改后,形成《梅县区区级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行职权目录(第一批)》,拟向我区镇街下放第一批行政处罚事项519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全面使用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完善执法队伍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组织448人参加2020年梅县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办理新证185张,证件补办21张,回收及注销旧证42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水平。
三、突出重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全社会法治领域新需求,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一是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按照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1个。收集上报《12348广东法网运行日报》实体平台数据,完成广东法网12348任务管理工单7宗,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服务投诉等法律服务。每天安排1名局中层干部和1名以上律师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值,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75宗1319人次。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79名律师与全区391个村(社区)(含梅西水库两个管理区)签订服务协议,修订完善《梅县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2020修订版)》(梅县区委办字〔2020〕112号),进一步加强调研、宣传、管理、督查和考核工作。今年全区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接访咨询4682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04件,法治宣传1641场次,调解纠纷59件,其它64件。三是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社会功能作用。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和职业道德监督检查,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活动和区信访局召开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研判会,为区委、有关职能部门及区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等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组织律师参与和代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全区社会律师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4家。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推广“减证便民”服务,持续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畅通援助渠道。8月,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今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7宗,其中民事案件23宗、刑事案件74宗;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315宗,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五是深化公证工作。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规范办证程序,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指派公证员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经济项目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今年办理各类公证1939件。
四、全民普法,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全民普法。一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持续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筑校园安全防火墙。三是举办企业法治讲座,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四是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五是会同区电视台拍摄制作“以案说法”普法专题栏目。六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活动,依托梅花山法治文化公园打造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依托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工作。七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八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区“南粤春雨”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法律法规。一年来,开展法治挂图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153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向干部、群众、学生印发法典宣传小册、民法典50问、海报等普法学习资料和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2万多份,掀起学好、用好民法典热潮,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尊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主动作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助力“平安梅县”建设。
1.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一是从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每月召开全区矫情分析研判会,依托视频会议系统、手机定位监控系统、人脸和指纹识别系统远程终端加强动态监督,发挥社区矫正基地功能作用,规范落实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及场所安全防控工作,对违反监管的人员依法进行惩处,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得到有效监管。3月12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一行到我区督查社区矫正工作;10月26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常青带领巡回检察组到我区巡察社区矫正工作,均对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肯定。二是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协助各监狱对服刑人员信息真实性开展核查共99条,核查率100%;及时做好预释放人员和重点人员的回执反馈工作,回执率100%;及时衔接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建档,落实相关的安置帮教措施,建档率、安置率和帮教率100%。在疫情期间,按省司法厅要求认真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安置帮教”工作,扎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今年,河源监狱向我局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
2.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认真做好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和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配合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宣传等日常管理工作。成立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调委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广电话、微信排查,在线调解等方式,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一年来,组织全区各司法所进行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查纠纷173宗,预防纠纷118宗;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70宗,调处成功2740宗,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9%;无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矛盾激化的事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法治文化阵地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发挥公职律师、公证员以及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导社会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特殊管理人群强化学习教育和谈话教育,深入走访摸排,从严落实监管。按照区扫黑除恶办的要求,做好各类台账档案的立卷归档和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收集和上报工作。
六、加强建设,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
按照司法部、省厅和市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一体化推进指挥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升级改造局指挥中心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深化指挥中心和指挥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在原有办公用房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聘请专业公司现场设计,做好指挥中心改造方案。升级改造后的指挥中心建有LED大屏显示系统、音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设立专用机房,优化升级机关局域网并接入政法网和政务外网,为指挥中心和19个司法所部署了1条100兆光纤专线、1条50M VPN专线线路,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覆盖全区19个司法所和各业务窗口,实现把指挥中心建成“系统龙头、信息中心、神经中枢、司法大脑”的目标。
七、落实工作,助力社会发展
1.认真做好南口镇锦鸡村精准扶贫工作。筹集资金对该村在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群众需求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分类帮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并在各大节日送上慰问金和慰问物品等。通过帮扶,该村48户109人全部退出贫困行列。
2.积极做好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雁洋镇雁上村任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筹集资金帮助该村加强基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助力该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3.扎实做好“创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按照“创文”工作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到网格点进行大扫除和开展入户宣传等志愿者活动,筹集资金支持程江镇槐岗村“创文”工作,推动“创文”工作深入开展。
4.督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要求,对精准扶贫挂钩村——南口镇锦鸡村的“两委”换届工作开展调研、加强指导,驻村干部全程协助,为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有力保障;抽调谢学平同志担任梅县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巡回督导组第三组组长,负责全程督促城东镇、石扇镇、白渡镇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八、发挥职能,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全区19个司法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水平,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协调、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扎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指导协助做好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了司法行政大量的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开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九、加强党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
把政治学习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市、区委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统一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
一年来,梅县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工作人员、编制缺口较大;二是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方面有待提高;三是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有待提升;四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队伍力量薄弱;五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十、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不断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能力,努力做到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队伍建设上更有作为,努力为我区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如实上报信息;落实责任,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加强宣传,继续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发挥职能,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区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题、法律文书等的法制审查,确保政府对相关工作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力度,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针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迫切需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利用好“三个系统”,搭建好“两平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协调“放管服”,推动简政放权,做好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配合落实好各单位领导干部行政案件旁听制度,严格落实区各单位出庭应诉情况备案制度,做好“全国行政复议系统”录入和年终全区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统计及研判工作。五是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作用,调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值班制度,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推进成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接收、日常监管、调查评估、变更执行、解除和终止矫正等工作流程,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精准帮扶,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认真落实帮教力量和措施,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查和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和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认真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粤闽平安边际走廊功能作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活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软、硬件水平;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依法依规依情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5.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全民普法宣传,加大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建设”、“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等活动;认真做好“以案说法”宣传栏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评议活动;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扩大普法公益宣传,继续开展各类主题、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规范运作。
6.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制度,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统筹安排和督查审核,根据新修订的《考核办法》严格实施细化量化考核机制,督促顾问律师按要求履行义务。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人群,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四是规范监管公证、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市、区政府中心工作。
7.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软、硬件水平。继续把司法行政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做到组织、工作、制度、经费“四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协助依法行政等职能作用,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
8.加强思想和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市、区委文件精神,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