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援 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处)室及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司法局。
联系人:陈婷瑶;联系电话:2589062。
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梅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司办[2020]23号),制定我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至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复工复产
1.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活动期间可以临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不将房产、住宅和汽车作为认定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价值较大的资产。
2.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及微信公众号(广东掌上12348)、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准确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或相关证件的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管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推脱贫攻坚
3.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事项,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努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4.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5.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完善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工单督办等工作。组织办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结合落实省厅、省工商联、省律协《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认真排查各类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民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6.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配合开展好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活动,努力为我区争取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的问题。
7.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8.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认真贯彻《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对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样质量评估,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给机制。
9.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探索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办案机关建立线上协作办案机制,探索文书线上流转,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10.根据省厅安排,10月份,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敬老月”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律援助,促进推动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适时配合民社部门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助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县区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协副主席、区司法局局长徐婉玲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嘉玲任副组长,法律援助处、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各一名同志为组员,具体工作由法援处作为牵头部门组织落实。
二是精心谋划部署。省厅将把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情况纳入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项目考核细则。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导制度,局法援处从6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我区开展活动情况至市局法援处邮箱;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突出人物事迹及时报送;11月27日前报送品牌活动总结。司法部将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联系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两微一端”等平台,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社、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