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
6月30日,广东省林业局发布2020年第3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取消“木材运输证核发”和“出口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审核”行政许可,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的实施范围。同时,向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发出《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森林法>施行后木材运输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自7月1日起停止受理木材运输证核发申请,各木材检查站停止对木材运输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