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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水车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4年,水车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全面深化法治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年,我镇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全面学习、掌握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集体学+个人学”、“线下学+线上学”等多元化学习模式主动参加学习培训,努力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水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我镇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每周一镇干部例会学习会,同时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网络学习平台,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我镇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推动水车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多次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教育培训、交流会,确保法治水车建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稳步、高效推进,大力推进法治水车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立足水车镇实际,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年终述法要求,严格部署、统筹协调水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紧抓重点,狠抓落实。始终坚持对重要工作严格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前瞻布局,统筹推进。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学习,增强自觉。高度重视培养法治思维,明确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讲法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实现学法讲法达12次以上,重点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多措并举,有效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一)推动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主体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充分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学法平台,加强执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水车镇人民政府所有领导干部均满分通过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执法全过程公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开,积极做好水车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数据填报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与案卷自查力度。水车镇人民政府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作出行政检查361宗、行政处罚9宗,无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件发生。2024年,水车镇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三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截至2024年,水车镇政府共有29名工作人员通过了梅县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分批申领行政执法证,实现合法履职。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建设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发展,切实抓好法治水车建设工作,我镇成立党委书记为主任、镇长为常务副主任、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中共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将依法治镇工作融入全镇整体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依法治理责任制,细化实化执行层级,压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职责,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架构,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法治水车建设工作。

  (四)加强依法治理队伍建设

  我镇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整合了全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驻村(社区)律师、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普法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序的依法治理队伍,为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以实际行动提升水车法治环境和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五)高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我镇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应急机制等有关制度,扎实推进“平安水车”建设工作。我镇在水车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群众若对水车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可直接在水车司法所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递交申请材料,并由司法所负责转送。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对符合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信访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流转,对不属于信访管理范围的事项,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据统计,今年水车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96宗,调处96宗,成功调处95宗,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全年水车镇无发生因信访行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

  针对本年度出现较频繁的征地拆迁纠纷,我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联动调解,在实际纠纷化解中取得较好成效,维护了我镇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群众满意度在全区前列。我镇联合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宗族乡贤、客家妇女等多元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相结合,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及时疏导化解群众心中的“疙瘩”。此外,对常见多发的小矛盾纠纷,采取“小院茶摊会”“楼院板凳会”等平易近人的形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

  (六)创新形式做好普法工作

  我镇注重在日常开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护林防火、交通安全、婚姻家庭、土地管理等工作中广泛开展普法。此外,结合“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采用音频播报、现场宣讲、派发资料、海报展示等形式突出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我镇还主动以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普法重点,紧紧围绕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及时进行专业法律解读,回应群众关切。今年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0多场次,努力让普法工作在基层群众中全面铺开。同时,定期在机关、党员会议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成效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普法形式趋于传统,丰富程度待提升

  目前,我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还是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派发宣传单等方式进行,虽然在普法实践方面有一些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但总体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有待策划更多更好的让群众能寓教于乐的活动。

  (二)执法建设力度不够,专业素养需加强

  机构改革后,基层执法队伍并未按照职能划转、人随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补充,执法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另外,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专业知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被动局面。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年安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找差距、补弱项、强优势,有效推动政府依法治理工作和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一是坚持把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综合执法,探索审批、监管、执法高效协同配合机制,不断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职责体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保障,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网络授课、“一对一传帮带”等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执法效果。

  二是有效发挥“法治公园”普法新阵地等优势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普法方式,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实现普法模式新突破,实实在在提升普法成效。

  三是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全面落实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持续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力度。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