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梅县区市场监管局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今年以来,区局采取巡查、督查、宣传等方式,全力做好药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督查工作。至目前,区局会同各镇、区医保局出动执法人员1182人次,督查药店541家次,发出整改通知28份,停业整顿6家次。
一、明确防控责任。及时向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传达省、市药品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将药店、疫苗监管等疫情防控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予以停业整顿。同时对各镇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培训。
二、规范经营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购买退热药品登记、是否对进入人员测体温和戴口罩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省智慧药监系统。
三、加强联合督查。一是联合医保局采取巡查、督导、督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二是督导各镇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坚决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区局会同各镇执法人员对全区21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疾控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四、强化防控宣传。通过企业微信群、梅州医药协会宣传的形式,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广东省智慧食药监平台上报37种疫情期间需实名制登记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