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2016年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9-2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梅州市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或参与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5)组织实施中药与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6)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称特殊药品)。

7)监测经核准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乡镇派出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科研实验和临床试验工作。

13)依法监管卫生材料和药品包装材料。

14)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镇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全年收入1134.98万元,全年支出1035.59万元,结余292.55万元,对比2015年全年收入增加255万元,增长22.47%;对比2015年全年支出增加323.22万元,增长31.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全面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6.86万元;对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减少209.52%;对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9万元,增长3.97%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555.93万元,增长36.76%。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全面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摄像机和便携式打印机。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梅州市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