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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7年,梅县区气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梅县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组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17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依据《条例》,在市气象信息网上及时加载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气象科普等版块的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部门动态信息37条、财政信息1条。

2017年全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号100次,其中寒冷预警信号10次、暴雨预警信号27次、森林火险预警信号14次、台风预警信号4次、高温预警信号13次、雷雨大风预警信号30次、大雾预警信号2次,累计发送短信280条, 51.60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办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是气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气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对气象预报存在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普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和气象预报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