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梅南派出所的协助下,在梅南镇查获两宗村民禁渔期非法捕捞案。
6月13日凌晨,梅南镇耕滂村村民古某新、古某东,驾驶“三无”船舶在梅江河进行非法捕捞,梅南镇派出所干警接群众举报后到现场将两名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并将案件移交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处理。目前,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已依法对该两宗案件立案调查,接下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为保护梅江河的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梅江河干支流于2017年开始实施禁渔期管理,禁渔时间是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外的一切捕捞行为。古某淼、古某东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一步,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将加大重点河段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切勿以身试法,并积极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举报,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