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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梅县区扶贫开发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0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梅县区委农办(扶贫开发局)为区委区政府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主要职能为:

1.负责有关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农村改革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部署,拟订全县山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产业化扶贫工作。培育发展壮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引导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组织、协调、服务扶贫挂钩帮扶单位和县单位的挂钩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种养技能培训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负责全县贫困地区、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农村改革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梅县区委农办(扶贫开发局)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0人。

下属事业单位梅县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编制3名,实有人员3人。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155.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3.4万元,减少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5.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支出预算2155.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3.4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1.19万元,占8.4%,比上年减少35.3万元,减少1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74万元,占91.59%,比上年减少328.1万元,减少1.4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94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压减工作费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与201718万元相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按规范要求开支各类“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628166.68元。

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