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梅县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梅县区农农函〔2025〕229号)精神,2025年12月17日-18日,区农业农村局抽取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听取介绍、现场问询、集中打分等方式对各镇推荐的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评审。经评审,遴选出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永福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梅州市梅县区桃尧敬平水果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至我局产业发展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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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