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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索“居”留住乡愁!梅州梅县区规范农村建房,按下乡村振兴“加速键”

时间:2020-05-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立夏将至,骄阳当空。走进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绿油油的禾苗在风中摇曳,不远处,灰瓦白墙掩映在一片绿意中,那是村落中最具特色的客家古民居。点缀其中的,是一栋栋融合了现代与传统客家元素的崭新农房。一新一旧,相得益彰,整个村庄俨然一座客家民居博物馆。

  自2018年梅县区颁布《梅县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以来,侨乡村结合实际,积极探寻古民居保护和乡村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力求在建新房的同时留住古味。

  实现“居美”,是梅县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梅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部署,把规范农村建房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将客家元素融入城乡规划建设中,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如今,规范农村自建房工作如火如荼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梅县·客都明珠”正从规划图纸中跃然而出。

  政策引导

  从源头规范农村建房

  “潘叔,房子建设进度如何了?我过来看看……”一大早,南口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何富泉便拿着图纸来到侨乡村村民潘德阳家中。潘德阳一边清理门坪一边告诉何富泉,自家的新房已经差不多完工了。

  南口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农村建房情况。曾健锋 摄

  南口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农村建房情况。曾健锋 摄

  “以前住的老房子是几十年前建的,由于年代久远,前几年成了危房,我们早有拆了重建的想法。”潘德阳告诉笔者,原本打算将新房设计成现代风格,但在政府部门的宣传下,一家人考虑到侨乡村是传统村落,建筑风格要协调统一,体现客家元素,于是在设计时将自己的想法和客家元素进行了结合。

  “最后的效果一家人都很满意。”潘德阳说,新房是自家6个兄弟姐妹一起建的,等完善好周边基础设施,预计今年冬天一大家人就能搬进舒适的新房子里。

  宅基地乱改乱用、风格散乱无章、一家比一家建得高,还有可能引发道路侵占等问题……过去,梅县区不少村庄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乡村难以美起来。

  思深以致远,谋定而后动。

  为了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梅县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和“先批后建”原则,先后制定《梅县区农村村民自建自住房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办法》和《梅县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使用范围,执行原则,建房条件、建房标准,以及违法建房处罚。同时,授权委托各镇负责本镇村民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管理,督促引导村民依法依规有序建房。

  两年间,每当有农村群众建新房,何富泉和镇巡查应急队成员便成了最忙碌的人。“根据政府文件规定,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新建住宅不得超过4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宜超过450平方米……”每次收到审批申请,何富泉总要一遍遍地和村民讲解注意事项。“只有系统性解决农村的土地管理以及乡村民居建设,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农村‘散乱杂脏’的面貌。”

  何富泉告诉笔者,侨乡村是传统古村落,村民新建的房屋要和乡村发展相协调,所以自《细则》出台以来,南口镇特别注重对村民的宣传和引导,让大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建新房,并引导他们在房屋设计中尽量体现客家特色。

  据悉,截至目前,南口镇已经和134户村民签订相关承诺书,其中79户已按规定完成建设。

梅县区为村民免费提供《梅县区新农村客家民居》设计图纸。

梅县区为村民免费提供《梅县区新农村客家民居》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