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 工作动态

梅县区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

时间:2016-08-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了进一步做好省、市、区十项民生实事之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肃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7月8日下午,梅县区在区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庆辉同志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李丹玲,区法院院长魏伟辉,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坚,区司法局局长丘建文,区信访局局长陈国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志平,基层司法所所长,全体驻村律师、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相关科股室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丘建文局长总结回顾了全区去年以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对以后一段时期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了具体布置。据统计,2015年至今,全区顾问律师共接访咨询3643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39件,法制宣传915场次,调解纠纷778件,法律援助20件,其它542件。驻村律师按照服务项目和服务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做到基层党委政府满意、村党支部村委会满意、群众满意,为基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钟坚检察长、魏伟辉院长结合自身职能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执纪执业提出了意见、建议和要求,李丹玲副区长从三方面对律师驻村工作和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求各签约律师事务所及各驻村律师要增强责任感和工作的自觉性,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顾问工作职责,深入村(社区)了解群众在法律方面的需求,真正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沟通,遇事多商量,帮忙而不添乱,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良好实效。由区政府牵头,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切实建立和完善区、镇(办事处、高管会)、村(社区)三级协调机构,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考核监管作用,确保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体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要加强业务交流和协作,共同开展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坚决杜绝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参会人员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加以贯彻,切实把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出成效,做出特色,做出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