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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粤农农[2024]5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各村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确保完成下达目标的底线任务基础上,锚定更高目标加力推进,奋力夺取全年粮食和油料丰产丰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工作任务

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根据我镇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细化各村的粮食生产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户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田,力求应种尽种,实现多种多收,确保2024年我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增加。

二、持续推进撂荒复耕,盘活荒地合理利用

各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土地。对连续两年撂荒的承包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恢复耕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原土地承包关系的情况下,应收回其撂荒耕地经营权交由他人代耕或组织代耕。对于无能力耕种造成丢荒的,要充分把握利用好春耕春种的有利时机,争取在此期间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留转协议书,务必要在今年春耕春播时全部复耕复种到位,实现土地集约,促进规模经营。否则,依据相关规定,由村集体收回相关经营权(承包权不会回收),盘活荒地,合理利用。

三、稳抓狠抓粮食生产,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

各村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一般耕地上优先考虑种植水稻;水源条件不好的,可选择种植旱稻、花生、玉米、甘薯等农作物及饲草料;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鱼塘造景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

四、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粮食安全责任意识

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微信、抖音、村级广播和《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粮食安全生产、复耕复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项惠农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营造复耕复种、春耕春播的浓厚氛围,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