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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部门职责分工

时间:2023-08-2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是镇政府组织领导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的临时机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领导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研究决定经济普查工作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检查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镇经济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组织指导本系统的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相关职责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参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落实部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组织本系统单位配合经济普查,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协助开展单位查找,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人员、经费,做好普查的物资准备;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全镇普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实施基本单位的全面清查工作,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并生成普查底册,组织普查员上门对单位进行核对和认定;开展普查登记,组织全镇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填报普查表;负责普查数据的审核和验收工作,管控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和维护普查数据库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发应用经济普查资料,发布普查结果,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负责普查数据编目、挂接、共享和开放;会同宣传部门共同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发动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指导统计部门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组织网络媒体开展有关宣传,扩大传播,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调度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按照相关职责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公用事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提供全镇社会组织名录资料,镇级职业培训机构名录资料,提供全镇就业参保情况;配合做好普查总结表彰工作;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和评估。

镇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负责镇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和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按照相关职责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镇国资监管系统企业单位名录,提供国资监管系统企业的年报财务数据;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梅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和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镇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提供全镇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单位名录资料,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单位名录资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开展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公路站:负责提供全镇道路、水运交通企业、城市交 通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等单位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本系统掌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单位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全镇卫生医疗机构的单位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行政登记资料和年报资料;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配合经济普查小组进行普查,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和评估。

镇林业组: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相关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镇各村(社区):负责协助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辖区范围涉及的单位、企业等各项普查登记、上报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南口营业厅):负责提供本系统掌握的镇内所有单位名录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普查、清查结果的审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