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建公民诉你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支付及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159号)。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