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就业驿站)的通知》(梅市财社〔2024〕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通过书面评估和实地复核等方式对梅县区程江镇大新城(社区)就业驿站进行验收,其符合配置标准,验收合格,拟给予梅县区程江镇大新城(社区)就业驿站建设补助资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与培训教育股
地 址:新县城文化路6号
联系电话:0753-2589658
传真号码:0753-2589658
电子信箱:mxldjypx@126.com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