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辖区内经济基础与产业发展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对接科技创新、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优化改善辖区内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