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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梅南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时间:2019-11-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负责人:胡梅清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兴民街3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4777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mnzzf/gkmlpt/index

公开电话:(0753)2448369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的所有的财产,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做好调节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负责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