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命令;
2、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军事、政治、科学文化、业务水平和本级组织指挥能力;
3、负责本地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执勤;
4、负责征兵工作,兵役登记、退伍军人登统计和战时兵员动员等工作;
5、指导各村委会民兵营(连)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民兵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疾苦,及时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
6、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和以劳养武,指导民兵开展“创先”活动;
7、积极主动地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参谋,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0753-244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