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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

时间:2025-12-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1. 负责森林资源、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2. 负责林地保护管理,编制修改和审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法建设行为,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指导促进饮用水水源地轮伐期不足十年树种转型,结合土地利用调整情况促进水源地保护区内经济林逐步退出。

  3.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非食用性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捕猎、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4. 负责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进行评估。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