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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时间:2025-06-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汇聚法治合力共护林海苍翠,梅县区检察院联合区有关单位举办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石坑镇举行,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群众积极参与,咨询了野生动物保护、水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民生关切话题,现场工作人员以案释法一一回应,并鼓励大家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上午九时,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发布巡林指令后,由梅县区检察院干警与梅县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我区白渡镇公珠村开展“林长+检察长”联合巡林活动,利用无人机对梅县区林业局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及低质低效松林改造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松林改造落实工作和补植现状。据了解,此次联合巡林采用“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后台联动指挥”模式,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结合履职重点,筛选涵盖涉林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松材线虫病防治、绿美示范点建设等重点工作内容作为联合巡林点位,由检察干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操作小组,操作无人机巡航并实时回传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

  上午十点半,区检察院在石坑镇龙上村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重点查看了树木生长态势、管护现状、标牌留存等情况。2023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扎实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1000多株古树名木落实常态长效保护机制。

  此次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林业资源保护与司法监督深度融合,提升了山林治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