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http://www.gdmx.gov.cn/mzmxlyj/gkmlpt/index)]。
(四)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右路1号,邮编:514700,电话:0753-2589948。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
2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一、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的照片、工作分工及个人简历 | 办公室 |
3 | 机构职能 | 机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
4 | 二、部门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相关部门 | ||
5 | 三、办事指南 | 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服务事项清单、操作指南等 | 各有关股室 | ||
6 | 四、工作动态 | 林业相关工作的最新动态 | 各有关股室 | ||
7 | 五、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 本单位每年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 财会室 | ||
8 | 六、其他 | 联系方式 | 本单位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办公室 | |
9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