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和提供相关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273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