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服务、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四上企业”等相关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律法规,为镇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服务;受镇政府委托,为各类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代理服务;参与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筹集各项资金;管好用活资金,为支持发展镇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服务,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协助政府抓好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财务管理、村级财务三资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抓好镇域交通、公路、航道、邮政快递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27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