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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1-2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机构职能:

负责人:白雪丹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河唇街5号隆文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747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lwzzf/gkmlpt/index

公开电话:(0753)2730201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承担辖区内“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梅州苏区融湾战略,负责绿美梅县生态建设、美丽圩镇建设、培育“四上”企业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数据管理、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辖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统筹推进辖区社会工作,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上报备案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镇所属单位、村级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联系电话:2730201)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镇党校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2733981)


纪检监察办公室:
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法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联系电话:2730220)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和提供相关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2730349)


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联系电话:2730201)


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乡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履行辖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联系电话:2730242)


产业促进办公室:

拟订辖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辖区内产业发展服务。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绿美梅县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联系电话:2733983)


经济发展办公室:
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辖区内经济基础与产业发展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对接科技创新、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优化改善辖区内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培育“四上”企业等工作。(联系电话:2730201)


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卫生健康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2730201)


综合事务中心:
参与制订与实施本镇种植业、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发展和技术推广计划;做好农业新技术的示范和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畜牧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工作;做好林业病虫防治、野生动物、渔业资源的保护或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耕地地力补贴和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的登记发放工作;承担农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综合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饮用水工程管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做好防火、防汛、抗旱、防风、河库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承担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类事故灾难等突发性事件的预警信息收集和分析,为有关应急救援保障服务;承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贯彻实施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助做好规划管理、农村建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房屋拆迁、集体土地管理等工作,抓好市政、绿化、环境卫生、建筑管理等公共事务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容景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数字政府”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2733162/2733379)


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承担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服务、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四上企业”等相关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律法规,为镇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服务;受镇政府委托,为各类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代理服务;参与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筹集各项资金;管好用活资金,为支持发展镇村经济和各项事业服务,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协助政府抓好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财务管理、村级财务三资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抓好镇域交通、公路、航道、邮政快递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2730201)


党群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养老保险、民政、残联、双拥、老龄、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医疗保险、居家养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统计汇总等工作;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做好科普、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重大文体活动策划和保障服务工作;做好本镇通讯报道、转播和自办节目等文化宣传工作;搜集和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建设特色文化。指导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调推动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和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2730349/273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