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文镇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文镇(部门名称)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隆文(部门名称)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隆文镇(部门名称)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文镇(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镇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2、负责全镇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工作。
3、负责全镇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4、负责全镇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5、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村镇建设管理和城镇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7、负责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隆文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隆文镇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说明:详情见附件内容)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隆文镇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隆文镇2016年度总收入2,00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2.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02.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61.95万元,增加92%。主要原因: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隆文镇2016年度总支出2,00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02.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3.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49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决算。
2.公共安全(类)支出7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65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决算。
3.农林水(类)支出92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8.81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决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隆文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0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5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资金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隆文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0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5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资金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503.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公共安全支出7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00.8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92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隆文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完成预算46万元的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决算为17.06万元,完成预算31万元的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3万元,减少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万元,减少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3万元,减少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增加及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增多,物价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41万元,2016年镇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护、燃油、保险等方面。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镇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80次,接待人数共376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