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园区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2023 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梅市工信函〔202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做好专题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1、请区园区办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对本辖区申报项目的申请材料从严把关,严格按通知要求对各类申报项目认真开展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核实和项目汇总工作(所有拟推荐项目需进行现场审查),同时出具核实、推荐意见。
2、请各相关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只需报送4份),统一做成 A4 纸大小,双面装订成册,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的应分别装订】和电子文档(刻录3张含盖章扫描电子版的光盘,贴标签)、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于6月27日前一并报送至梅县区科工商务局(生产服务与行业管理股)
附件:转发省工信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县区科工商务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陈涛华,联系电话/传真:2589951邮箱:mxhy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