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4 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内 联系人:叶仕东/黄晓强 联系电话:0753-2589650
附件1:2023年度梅州市梅县区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度梅州市梅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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