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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梅州市梅县区中小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时间:2024-05-1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经梅州市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助理实验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4 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教育路5号

  联 系 人:徐丹娜

  电    话:2180895

  邮    编:514021

  2.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 系 人:李  晨

  电    话:2128309

  邮    编:514021

  3.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内

  联系人:叶仕东/黄晓强

  电话:0753-2589650     邮编:514047

  附:2023年度梅州市梅县区中小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