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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3-04-2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规范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相应的设置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做好申请办学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批流程

  详情请参见《梅州市梅县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及相关设置标准和材料清单。

  查询方式:

  1、登录“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gdmx.gov.cn/zfxxgkml/mxqjyj/bmwj/content/post_2481646.html)。

  2、关注“梅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中输入“培训机构”,点击“发送”查询。

  3、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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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梅县区教育局:0753-2589561

  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3-2232039(体育类)     0753-2589160(文化艺术类) 

  梅县区科工商务局:0753-2563115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53-2589190

  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53-8586560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53-2561823

  三、注意事项

  举办者须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研判分析,对照广东省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慎决定是否办学还是转型退出。举办者决定继续办学的,应当在过渡期限内(2023年12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从业人员、培训材料、场地、消防、党建、财务资金、收费监管等方面的所有材料和现场的合规整改,申请办学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

  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还在继续经营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关停取缔。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3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