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梅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对照梅县区人民政府完善责任分工要求,依法对部门网站及县政府信息网中政务公开、政府部门、部门动态公开、部门工作报告相关栏目进行更新,在县政府信息平台公向社会主动开信息共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信息175条。
(二)日常信息公开方式。继续按照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对上传信息进行检查审核,严格做到保密和合规,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上传、整理、归档工作。
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政务不涉及收费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做到依法依规运行。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