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县区交通运输局 > 工作动态

请注意!这十类情形视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

时间:2025-08-01   来源:广东交通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

你知道哪些情形属于

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吗?

可以参考下面这份指引(试行)

图片

01
营运车辆严重违法

“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在营运过程中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超限超载100%以上、严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8小时以上,期间休息时间不到20分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

02
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

面包车超员载客、驾乘人员超过10人,三(四)轮车、轻型货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超过10人的

03
事故多发路段

近三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6起以上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且事故原因与道路隐患有关的路段(普通公路500米为区间、高速公路1000米为区间)。

04
恶劣天气高发路段

近三年内受浓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影响,导致5车以上多车相撞致人伤亡交通事故的路段

05
高风险路段防护缺失

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发生过与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有关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

06
货运源头企业违规

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存在长期违规装载、放任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出厂(场)上路,以及因此导致亡人交通事故情形的。

07
动态监控系统失效

“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车载动态监控系统,所属企业未及时发现纠正的。

08
高风险运输企业

客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问题突出,依据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办法被判定为高风险企业的

09
违规使用站立区客车

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未报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直辖市辖区范围内的应报直辖市人民政府)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

10
检测机构虚假报告

机动车检验机构对于“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出具虚假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