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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公布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zfxxgkml/mxqhjbhj/zfxxgkgzndbg/content/post_2856698.html)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大道43号,联系电话:0753-25893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在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行公开。截至2025年底,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按照梅县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细化目录标准和内容规范,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更新频率规定,落实各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定期动态更新信息,及时、按要求对各栏目发布内容进行更新、增加及删除。2025年,通过梅县区政府网站推送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179条,向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推文2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办结并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梅县区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梅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定期清理不具备实际效用的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考核要求和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维护,准确、规范、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制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均要求公开部门填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并提交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报负责信息推送的管理服务中心公开,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结合本局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尽可能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提升,但公开意识和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仍需结合新形势进一步加强。

2026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和生态环境宣传方面的管理,统筹做好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开展公开信息的审查与清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6年1月1日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