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8日,我市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会,梅县区设立分会场。梅州市生态环境梅县分局、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会邀请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该《条例》起草编制组重要成员之一杨中艺教授对《条例》作专题宣讲,从《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与主要内容、展望与建议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培训会强调,《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部门、学校、家庭以及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等都负有生态环境教育职责。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会,梅县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凝聚生态环境教育合力,助力绿美梅县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