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12月4日上午,梅县区“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咨询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梅县区人民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梅县区普法领导小组、梅县区司法局、梅县区普法办主办,组织梅县区检察院、梅县区人民法院、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等32家有关单位参加。
活动现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针对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此次活动,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