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为加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作,继续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质效,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2021年1月27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副局长赖志宇带队与梅县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梅州市梅县区新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口分公司进行环境保护税现场复核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测报告和相关台账,并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国家最新的环境保护税政策。下一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将继续按照环境保护税协作任务清单要求开展各项征管协作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常态化复核机制,协调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