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把提高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作为乡村振兴和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快提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35号)要求,结合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现状,梅县区成立了由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属地镇政府组建的专项工作组,对全区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和制水环节进行全面水质取样检测。
按照梅县区政府《关于加强镇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对各集中供水厂(站)取水水源是否纳入水源保护区进行复核,对水源水进行取样检测,对是否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进行评价并做好台账。同时指导镇人民政府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从9月3日开始,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分3个工作小组,分片分批对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地水质开展取样调查,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区213个镇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取样检测,预计本月30日前可完成水质检测结果评价和数据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