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防台风会议精神,做好台风雨期间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妥善应对处置极端天气情况下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防范台风“白鹿”环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区三防指挥部《梅县区三防指挥部关于做好11号台风“白鹿”防御工作的通知》(梅府防电[2019]41号)和《关于启动防风Ⅵ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梅府防电[2019]42号)要求,区环保局积极响应,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区环保局迅速通过微信、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重点排污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防台风环境应急防范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执法人员、车辆和仪器设备等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8月24日下午,区环保局党组成员温林文同志带队到梅县锦江电路板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应急防范工作。要求企业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符合“三防”要求。
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