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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开我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我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区供销联社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持续加强供销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我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由单位各股室负责提供基础性材料,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实行“三审三校”领导审核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和保障。2024年,我社通过维护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更新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等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同时,加强监督保障措施,落实专人对政府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平台处在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2024年我社主动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个,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对外管理服务职能,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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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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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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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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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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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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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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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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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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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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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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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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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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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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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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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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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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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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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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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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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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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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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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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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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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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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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还需加强。二是单位内部各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我社公开信息的发布量,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和发布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