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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现公布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州市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地址:梅县区宪梓中路423号5楼,联系电话:0753-23271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开我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我社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供销职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社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3条,主要包括领导分工、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社坚持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从严从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善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做好网站内容更新,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我社定期对内容更新进行严格督查,加强平台建设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平台处在正常、安全的工作状态。在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机构职能、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还需加强。二是单位内部各股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我社公开信息的发布量,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和发布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