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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由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5230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中心在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0件,受理数0件,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编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7个类别,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规范公开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改进措施: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