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铁路法》和国家、省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参与全区综合性、长期性的铁路建设规划研究;争取铁路建设项目,组织筹建和本区相连接的铁路;受区政府委托履行铁路建设的协调、管理职能,参与铁路建设期间全过程的协调;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53-258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