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发展重大事项,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和民航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研究拟订铁路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布局。拟订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贸易和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贸易、服务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判内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按国家和省、市要求承担区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照国家安排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综合研判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参与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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